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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该对未成年人强力推行“网游宵禁”

    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宵禁”来了——国家网信办起草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于上个月全文公布,其中特别规定,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0:00至8:00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

    互联网改变生活,也影响着未成年人的成长。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青少年网民也就是19岁以下的网民,已经达到1.7亿,约占全体网民的23.4%。虽然,网络游戏有其积极、健康的一面,不能简单地用“浪费时间”来概括,但也要看到,由暴力、色情、迷信、低俗等不良网络游戏构成的“网络雾霾”,在不知不觉间侵袭着未成年人。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日益成为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

    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游戏“宵禁”,可谓抓住了这一问题的要害。众所周知,网络游戏的高峰时间是深夜。不仅仅是深夜时分网速更快,也因为青少年在其他时间往往有功课任务,网络游戏只好交给深夜。在网吧通宵刷夜打游戏,甚至成了部分青少年的“标配”。然而,每日0:00到上午8:00是人体机能调整的重要时间段,这个时间段沉溺网络游戏,会对正在发育的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其实,在对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保护方面,很多国家都采用了类似“黑窗期”的做法。例如,2011年5月19日,韩国国会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正案,其中第26条规定了“游戏宵禁”。德国规定,包括色情、暴力等不适宜未成年人信息的网络内容供应商,必须限制相关内容的传播时间,通常为晚上22点或23点到次日早上6点。

    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宵禁”的规定,相信会成为社会共识,但是,如何出台相关配套细则,让多方力量各负其责,各归其位,堵住各种可能的操作性漏洞,使这样的禁令落到实处,值得更多关注与讨论。比如,为了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早在2007年,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统便开始在我国各类网络游戏中被要求设置。但实践证明,能够规避防沉迷系统的方式很多,假借成年人身份证号来注册游戏是最普遍的方式,而这一做法同样可以用来规避“网游宵禁”制度。

    再比如,如果未成年人是在家中玩游戏,并且绑定父母身份证的话,这样的禁令就会成为“牛栏关猫”。作为孩子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应更多地唤醒父母的责任,守好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道关口。此外,对于有沉迷网络倾向的未成年人,如何由学校配合家庭、社区及其他具有资质的公益性专门机构进行教育和引导,乃至干预和矫治,也应提上议事日程。

    当然,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突出“儿童视角”而非“管理视角”,体现未成年人权利本位,避免对未成年人网络权利进行过多限制,同样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话题。

来源:深圳新闻网    作者:晶报社论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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