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仍需“过河摸石头”
2016-07-18 12:20    杭州网

    中国保监会15日发布消息,被称为保险版“以房养老”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将扩大范围,同时延长试点时间至2018年6月30日。

    根据前期试点情况,共有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试点并完成了承保手续,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6岁,平均每户月领养老金约9071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2万余元。

    随着“老龄化”加速到来,养老问题成为学界和公众关注的焦点。6月30日,试点两年的“以房养老”迎来“大限”。这样一种突破传统养老理念的创新型养老方式,响应者却寥寥,2014年7月起,试点的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只有不到60位老人参保,相比我国2亿多老人基数来说,占比微乎其微。

    趋势中的“以房养老”在争议中如期而至,试点遇冷也早有心理准备——早在试点推广之际,一项网络调查显示,63.2%的网民不会选择“以房养老”,近六成受众不同意父母“以房养老”,仅有不到三成网友表示“可以尝试”。

    理由无外乎几种:对于老人而言,一方面,传统观念的束缚。“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自古以来的“养儿防老”观念,使老人们在心理上也难以接受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挣来的房子将来成为别人的。另一方面,“以房养老”难以满足老人精神方面需求。事实上老人们的“养老”更多的是希望子女的陪伴和家庭的温情,但“以房养老”无法实现。

    对于保险机构而言,不动产价值增贬预期难判,“以房养老”产品存在风险。保险机构一旦和老人达成以房养老协议,首先必须承担按期支付其养老资金的义务,而它对住房行使权利的期限则要经过漫长的投入,在这个过程中,房价涨跌的巨大不确定性,无疑给保险机构带来较大风险。另外,鉴于市场缺乏成熟配套的金融贷款、担保、资产评估等机构,也缺乏健全的个人信用系统等等,保险机构不愿贸然将“以房养老”产品投入市场也可以理解。

    但是,作为一个新兴事物,“以房养老”在中国的探索,正从政府、银行、保险机构等不同层面开展。保险版“以房养老”刚刚起步,在公共财政养老乏力的情况下,其优势在于作为一种商业化养老工具,将固定资产配置成养老资源,可以增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既是一种解决养老难题的有效补充,又增加了一项老百姓养老方式的“自由选项”。

    众所周知,“以房养老”正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好不好,老百姓说了算,行不行,市场说了算。能否通过盘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达到“以房养老”的目的,最终要靠市场说话,让老百姓评价。

    “试点”正是“摸石头”的过程。试点遇冷的背后,是市场不成熟的结果,对于其中暴露出来的短板,需要一套更为精准完善的支撑体系。让老百姓体会到“以房养老”的福利,以及背后的保障能力,这才是“过河”所要摸的那些“石头”。

    养老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伦理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随着社会的进步,养老的体系会愈加完善,保障能力也会愈加充分。且行且试的“以房养老”,或许可以升格为一款享受型、发展型的民生产品,使养老模式迈出新步伐。

来源:    作者:本报评论员 郑晖    编辑: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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