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 杭网评论> 热点聚焦> 社会民生
莫让半天“青年假”成“阑尾假”

    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明确规定,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国务院法制办曾明确,“青年节”放假的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今天,你有假吗?(5月4日央视网)

    恕笔者孤陋寡闻,如果不是媒体提醒,根本不知道五四青年节还有半天法定假,且已执行了多年。笔者不知道也就罢了,因为本人已经跨入了“中老年”群体,有没有“青年假”,均与我无关了。问题是,居然有许多“适龄青年”也不知道或没有享受到这个假,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五四青年节半天假遭到如此冷遇,甚至成了现代青年可有可无的“阑尾假”呢?

    首先,有关方面宣传不够,导致许多人、尤其是年青人,根本就不知道国家还规定了这个假。也许,相比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传统节假日,五四青年节的半天假是“附属品”,显得名不正、言不顺;就像人身上的阑尾,有它无益,少它无妨。因而,有关部门也不便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只能意会,不可言传。

    同时,有的适龄青年看不上这半天假。说起来是半天假,其实真正的有效时间才三四个钟头。这么个超短的假期,如何支配倒成了个不小的难题,想来思去,只得选择放弃。或者,等决定了如何支配,假期已匆匆而过了。再者,14至28周岁年龄段的适龄青年,要么在为升学冲刺,要么在为就业奔波,哪里有闲情雅致去关注和度过这半天假?

    特别是,学校和单位“贪污”了这半天假。本来这半天假,有关方面就没有做过多的强调,加上适龄青年有的不知情,有的看不上,学校和单位便装糊涂,不露声色地将这半天假“贪污”了。虽然有的单位利用这半天假组织青年开展各类活动,但也是变相“贪污”了适龄青年的这个假日福利。至于企业,恨不得逼着青年工人加班加点地赶工期,怎么舍得兑现这半天假?

    以上几种情形,无论是适龄青年主动放弃,还是有关部门信息公开不到位,抑或是学校和单位“贪污”了假期,都是不可取的。毕竟,五四青年节的半天假,是一项社会福利,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适龄青年的特别关爱。因此,首先,我们的适龄青年要十分珍惜这项社会福利,度好这个假;同时,全社会要关心适龄青年的身心健康,认真执行好这个法定假日,维护适龄青年的基本权益。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张西流    编辑:李媛    
联系我们
  • 责任编辑:李嫒
  • 联系电话:0571 - 85053959
  • 新闻热线: 0571 - 85052222
  • 爆料QQ:20090057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