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公约

杭州市文明办网自律公约

  按照中央提出的“积极利用、大力发展、科学管理,以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促进和谐文化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和繁荣我市网络宣传事业,促进互联网事业健康发展,推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互联网相关法律规定,向全市互联网业界提出文明办网自律公约:

  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文明办网。大力弘扬体现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文化,弘扬杭州优秀历史文化,用先进的网络技术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塑造美好心灵、促进和谐文化建设,形成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营造积极向上、和谐文明的网上舆论氛围。
  二、严格遵守宪法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网站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坚持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坚持依法办网,拒绝传播违反国家法律、影响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伤害民族关系和宗教信仰的信息。
  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网络低俗之风。不在网站论坛、社区、新闻跟帖、聊天室、博客等栏目或板块中发表、转载或链接格调低下的言论、图片和音(视)频信息,不登载不健康和虚假广告,不开设不健康声讯服务。主动引导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文明上网,积极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文化环境。
  四、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公民个人隐私权,不利用用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向用户作出的承诺无关的活动,不利用技术或其他优势侵犯消费者或用户的合法权益。
  五、弘扬“敬业奉献、诚实公正、清正廉洁、团结协作、严守法纪”的职业精神,加强对网站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努力提高网站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政治、文化素质。
  六、加强自我约束和内部管理。自觉建立、健全网站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强化监督、惩处机制,自觉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主动欢迎社会监管。
  七、尊重网站的信息产权和知识产权,坚决抵制任何侵权、盗版行为。遵守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坚决抵制网站之间的恶性竞争,加强业界之间以及业界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互联网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八、签约成员和谐相处、相互监督、互助共进。签约成员之间发生争议时,各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以协商方式进行解决。
  九、本公约自即日起施行,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签署单位:

2008年 月 日